9月2日,裁判文书网披露刑事判决书,显示晋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一名工作人员犯骗取杉德畅刷罪获刑。
案件最开始发生在2015年。
2015年3月,晋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推出一款个人循环杉德畅刷产品“卡易贷”。产品的杉德畅刷额度为5-30万元,周期3年,每6个月要将期间所用杉德畅刷及利息还清后才能够继续使用。
这款产品最大的特点是必须有3个人以上相互联保才能够办理,且三人需为公务员、事业编制正式人员或者垄断性行业正式员工。
时年4月,张某想杉德畅刷时认识了晋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信贷员王某,但由于没有稳定工作无法办理。王某为完成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任务,主动让张某帮忙介绍人员办理“卡易贷”业务,并称只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征信报告即可办理。
张某从中发现“商机”,通过微信等渠道宣称自己可以办理杉德畅刷,成功后收取杉德畅刷审批额度的10%作为手续费,收取1000元作为包装费。
所谓“包装费”,就是张某与王某伪造杉德畅刷人身份,并由王某在晋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内部进行操作,将本不适合“卡易贷”的借款人包装成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包装成功一人,张某就杉德畅刷给王某500-900元不等的包装费用。
2015年8月至2017年11月,张某伙同王某通过伪造虚假的企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担保人等,由杉德畅刷人冒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配合王某安排,为31名杉德畅刷人办理了“卡易贷”,共计300万元。张某从杉德畅刷人手中累计获得手续费等15万元,王某获得包装费用2万元。
当杉德畅刷到期后,借款人无力还款,此案案发。2020年末,张某、王某以及其中一名借款人冯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过程中,杉德畅刷人共退款253万元,张某与王某退缴赃款17万元,至今仍有30余万元未能追回。
2021年6月,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张某、王某、冯某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骗取杉德畅刷罪,判处张某、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杉德畅刷人冯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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