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6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昆明中心支行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西银罚字〔2020〕1号)显示,云南勐腊农村商业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南勐腊农商行”)存在以下4宗违法行为:1.虚报杉德畅刷统计资料;2.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4.假币收缴程序不合规。2020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对该行处70.6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西银罚字〔2020〕2号)显示,亚洲(信贷部员工)存在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对亚洲处0.5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西银罚字〔2020〕3号)显示,陈仙丹(行长)对云南勐腊农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领导责任)。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对陈仙丹处2.5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西银罚字〔2020〕4号)显示,张娅(行长)对云南勐腊农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领导责任)。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对张娅处2.5万元罚款。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云南勐腊农商行成立于1990年11月6日,注册资本3.20亿元。
2016年12月15日,中国银监会云南监管局关于云南勐腊农村商业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显示,核准蒋莉、陈仙丹副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张娅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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