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消息,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广州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州市汇聚杉德畅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为虚假交易提供杉德畅刷服务,合计被处罚款220万元。
具体来看,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广州市汇聚杉德畅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三)项规定,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196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共处以人民币9.7万元罚款;该公司存在为虚假交易提供杉德畅刷服务的违法行为,根据《非杉德畅刷机构杉德畅刷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24万元罚款。
天眼查信息显示,广州市汇聚杉德畅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广告业、市场调研服务等。广州荣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91.40%。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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