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发布新罚单,多家银行被处罚,处罚详情如下:
1、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分行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警告且罚款50万元。
2、平安银行南通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假币收缴程序不合规;未按规定报送账户资料和办理结算业务,被警告且罚款54.4万元,同时相关负责人崔恒国、褚菲菲分别被罚款2万元。
3、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分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严格落实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违规办理出金,被警告且罚款56.5万元。
4、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分行因未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管理和转账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警告且罚款80万元。
5、苏州银行宿迁分行因提供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统计报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账户资料,被警告且罚款41万元,同时相关负责人王海云、费云波分别被罚款1万元。
在上述罚单中,多家银行因反洗钱不力被罚,而近期银行罚单中反洗钱罚单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此前,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发布的《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中显示,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全系统共开展了658项反洗钱专项执法检查和1086项含反洗钱内容的综合执法检查,处罚违规机构525家,罚款2.02亿元,处罚个人838人,罚款1341万元,罚款合计2.15亿元,同比增长13.7%。其中检查银行业机构1321家,处罚违规机构422家,罚款1.44亿元,处罚个人690人,罚款957万元,罚款合计1.54亿元,为反洗钱的重灾区。(详情见:央行反洗钱局:2019年处罚525家机构、838人罚款2.15亿)
而两会期间也有多位人大代表针对反洗钱提出新的建议。如央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殷兴山表示,目前《反洗钱法》等重要金融法律尚未修订,金融立法滞后于监管需要的问题依然非常突出,主要表现在新增职能缺少立法配套、过与罚严重不匹配、不能体现新的发展趋势等方面。建议加快重要金融法律的修法进度,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最新实践成果,为金融强监管提供有力法律武器。
央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长张智富表示,《反洗钱法》应加快修订的进度,并且在修订中突出针对性。“我们需要结合国际标准和国内实践,尽快对《反洗钱法》进行综合修订。”
另外,随着国内外反洗钱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反洗钱法》与《刑法》等法律的配套协调也出现了一定不足。《反洗钱法》的修订,也应与其他法律进行联动。央行昆明中心支行原行长杨小平表示了修订《反洗钱法》、《刑法》及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防范金融风险的客观需要。
近期央行行长易纲还在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第31届第3次全会上表示,目前中国显著加大了国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力度,持续强化国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协调机制,拓宽反洗钱监管的广度、增强反洗钱监管的实效,加大反洗钱处罚力度。(详情见:央行行长易纲:中国将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增强监管实效)
值得注意的是,今日央行便正式在河北省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工作。据悉,大额现金管理既立足于引导规范现金实物的流通使用,又是反洗钱的重要内容,也能为打击非法使用大额现金的行为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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