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吉市汇检罚[2019] 4号)显示,中国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市中心支局决定对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20万元。
《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杉德畅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
(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
(四)违反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的;
(五)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的。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杉德畅刷是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总部直属推出的手机POS机品牌,目前市场上的杉德畅刷Mpos的2.0模式系统-杉德畅刷管家已经逐步占领市场!杉德畅刷官网提供杉德畅刷的全国加盟代理服务,详情请联系官网客服!
转载请注明:杉德畅刷官网 » 中国银行吉林分行违法遭罚 未对交易单证合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