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6月6日,央行昆明中心支行更新的行政处罚公告显示,富滇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因违反反洗钱相关条例被罚款225万元。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此外,共有四位相关责任人被罚:
时任富滇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李经纬、时任富滇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跨境中心主任,林昱清、时任富滇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国防支行行长,马红原,3人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分别被罚款3.5万元、1万元、3.5万元。
时任富滇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黄艳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3.5万元。
图源:中国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昆明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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