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24日电 央行网站近日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绍兴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股份有限公司被罚5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绍兴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央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罚款550万。
此外,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王健明(时任绍兴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零售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部副总经理)、赵建刚(时任绍兴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内控合规与法律部总经理助理)、吴坚(时任绍兴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张钢(时任绍兴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嵊州支行行长)、倪永(时任绍兴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台州分行行长)、张勇(时任绍兴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柯桥支行行长)、李明(时任绍兴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温州分行行长)分别被罚7万元、3万元、3.5万元、1万元、1万元、1万元、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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