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12月31日讯:据中国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消息,中国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处分信息,对6家发行人予以自律处分(简称:通报)。
《通报》中,中国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称,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等6家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未能按期披露定期财务信息,相关发行人均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
中国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间市场交易商协指出,根据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1年第22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6家发行人分别予以以下自律处分措施:
宝塔石化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信息等多期定期财务信息,对公司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孙珩超予以严重警告。
辅仁药业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等多期定期财务信息,对公司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朱文臣予以警告。
天房集团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等多期定期财务信息,对公司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长姜义予以通报批评;对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业务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刁峰予以通报批评。
紫光集团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一季报,对公司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紫光通信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对公司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新华联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一季报,但在较短时间内纠正,对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必书予以通报批评。
以下为《通报》原文:
中国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
(2021年第22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石化”)、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药业”)、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集团”)、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通信”)、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等6家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未能按期披露定期财务信息,相关发行人均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根据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1年第22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6家发行人分别予以以下自律处分措施:
一、宝塔石化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信息等多期定期财务信息,对公司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孙珩超予以严重警告。
二、辅仁药业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等多期定期财务信息,对公司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朱文臣予以警告。
三、天房集团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等多期定期财务信息,对公司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长姜义予以通报批评;对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业务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刁峰予以通报批评。
四、紫光集团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一季报,对公司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五、紫光通信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对公司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六、新华联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一季报,但在较短时间内纠正,对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必书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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