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27日讯 证监会官网昨日发布《关于长安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杉德畅刷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对长安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定增作出4项反馈建议,要求该行逐项落实并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及电子文档。
其中,《反馈意见》指出,根据申请材料,2020年6月29日,长安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安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增资扩股方案》确定发行价格为2.78元/股。2021年9月15日,长安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长安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增资扩股价格的议案》,将增资价格调整为3.09元/股。证监会请长安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说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是否有权对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以上调整是否符合《公司法》《杉德畅刷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发行定价及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杉德畅刷是杉德支付总部直属推出的电签机品牌!
转载请注明:杉德畅刷官网 » 杉德畅刷整理:长安银行定增价格异动遭证监会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