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金华
近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通报显示,部分地方扩内需保就业保民生仍有短板弱项,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闲置、被挤占挪用。近年来各地财政收支持续呈现紧平衡状态,一方面急需资金,另一方面又把宝贵的资金“趴在账上”或者违规使用。看似矛盾的做法,反映出的是对财经纪律的漠视和对资金效益的忽视。
从通报披露的几个地方情况看,所涉资金动辄上千万元乃至上亿元。比如,有的地方去年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亿元,截至督查时该笔资金仍未分配下达;有的地方违规挪用专项资金逾亿元;有的地方违规将2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建设。巨量资金的闲置、挪用和地方财政收入吃紧、不少支出“等米下锅”,形成了刺眼的反差。
实际上,这些问题在各级审计中也屡有出现,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和预算法。细究其原因,和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懒政”、预算不够细化精准、预算缺乏硬约束等直接相关。
为此,一方面,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硬约束。财政资金都有特定用途,任何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无预算不支出”。对挤占挪用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另一方面,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至关重要,资金使用要着力在及时、精准、有效上下功夫。要加快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财政支出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切实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
作为稳投资补短板的重要工具,专项债券必须发行好、使用好。今年7月,中央要求合理把握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度,推动今年底明年初形成实物工作量。几个月来,专项债发行加快进度,截至10月末,全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发行35130亿元,其中专项债券27578亿元,为各地稳增长提供了重要资金。
专项债发行加快,但不能“萝卜快了不洗泥”,也不能只重发行、不重使用管理。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把资金用在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尤其是要提升项目储备和安排的精准性、规范性,避免“钱等项目”,真正发挥专项债券对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
当然,一些债券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确实容易导致资金无法及时有效使用。对于这些情况,财政部近期发布了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规范专项债项目的调整,以更好盘活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应当注意的是,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坚持以不调整为常态、调整为例外,用途调整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严禁擅自随意调整、挪用。
总之,要把“趴在账上”的资金盘活并发挥出应有效益,把每一分钱花在刀刃上,同时临到年末也不能突击乱花钱、挤占挪用资金。资金管得严、用得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就能发挥出更大效能,更好助力“六稳”“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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