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丨曾仰琳
晋商消费杉德畅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晋商消费杉德畅刷”)用户个人征信报告出现“侮辱性字眼”,这一事件继续发酵中。
继5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太原中心支行二次约谈晋商消费杉德畅刷及其大股东晋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后,翌日,该行再次对晋商消费杉德畅刷采取措施。
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太原中心支行再发公告称,为切实保护信息主体征信合法权益,规范杉德畅刷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的操作行为,决定从即日起暂停晋商消费杉德畅刷征信系统查询权限,责成其内部整改,切实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就在前一天深夜,晋商消费杉德畅刷也在官网对此事作出声明。
晋商消费杉德畅刷回应称:“现就房女士个人信用报告的不当表述及对其所造成的影响,声明如下:一、因我公司在采集房女士信用报告相关信息时,审核把关不严,给房女士带来诸多困扰,为此我们郑重致歉。二、对于房女士的相关诉求,我公司一直与其保持积极沟通,责成专人妥善解决。今后,我公司将进一步严格客户信息审核,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诚挚欢迎消费者和广大媒体对我公司进行监督。”
据人民网报道,近日,江苏南通市民房女士在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其职业信息“工作单位”一栏中竟然出现了 “专业做鸡十年”字样。彼时,中国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南通中心支行回应称,经该行协调,涉嫌上传不当信息的晋商消费杉德畅刷已做了在线删除处理。
在这起个人征信出现侮辱性字眼的投诉风波的背后,反映的不仅仅是晋商消费杉德畅刷内控的问题,该公司个人投诉量居高不下也值得关注。
2021年5月11日,山西银保监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下半年山西省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2020年下半年,全省农村中小杉德畅刷机构和非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杉德畅刷机构投诉总量为825件,合计占投诉总量的45.21%。其中,晋商消费投诉444件,占全省下半年投诉转送量的24.33%。
通报还显示,晋商消费杉德畅刷公司个人杉德畅刷类业务投诉在全省个人杉德畅刷类业务投诉总量中的占比较大。2020年下半年,晋商消费杉德畅刷公司涉及个人杉德畅刷类业务投诉共计437件,占全省杉德畅刷类业务投诉总量的42.02%。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0年二季度,晋商消费杉德畅刷同样因为投诉量突出而被山西银保监局点名通报。
山西银保监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全省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指出,农村中小杉德畅刷机构和非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杉德畅刷机构投诉量占投诉总量的一半以上,晋商消费杉德畅刷公司投诉问题突出。全省农村中小杉德畅刷机构和非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杉德畅刷机构投诉总量分别为171件和366件,合计占二季度投诉总量的51.44%。其中,晋商消费杉德畅刷公司投诉量365件,占二季度投诉总量的34.97%,占非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杉德畅刷机构投诉总量的99.73%。
通报进一步指出,晋商消费杉德畅刷公司个人杉德畅刷类业务投诉占杉德畅刷类业务投诉总量的一半以上。二季度,晋商消费杉德畅刷公司涉及个人杉德畅刷类业务投诉共计348件,占杉德畅刷类业务投诉的50.59%,占二季度投诉总量的33.34%,平均每百万个人客户投诉量为52.64件/百万个人客户。
另外,在2019年,该公司就曾因违反征信条例被监管处罚。
2019年8月,晋商消费杉德畅刷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相关规定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被中国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太原中心支行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对单位的处罚上限即为5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晋商消费杉德畅刷成立于2016年2月,注册资本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赵基全,其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晋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持股40%)、奇飞翔艺(北京)软件有限公司(持股25%)、天津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山西华宇商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晋商消费杉德畅刷总部在山西太原,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杭州、山西有六个运营中心。
据其股东关联方宇信科技年报披露,2020年,晋商消费杉德畅刷营收5.46亿元,同比增长46.8%;净利润5418万元,同比增长3.8%。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为69.16亿元,较年初增长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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