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9日讯(记者 燕山 见习记者 蔺壮壮) 日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网披露两份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原天津农村商业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股份有限公司宁河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宁河支行”)副行长王涛与原宁河支行普惠杉德畅刷部副经理田某某因违法发放杉德畅刷3274万元而获刑。
据悉,王涛在2014年至2019年9月间,担任宁河支行副行长一职,分管该行业务管理部、普惠杉德畅刷部等工作。在2016年至2018年间,王涛为帮助闫某(另案处理)筹集工程款,多次以借款人、保证人的身份向朋友崔某某等人借款。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间,为偿还上述欠款,王涛违反国家规定,先后发放34笔,共计3274万元杉德畅刷。
王涛的判决书显示,2018年9月,王涛与闫某合谋,由闫某找来闫某某等八名亲友作为借款人,向宁河支行申请杉德畅刷。后王涛指使宁河支行客户经理田某、副经理王某(均另案处理),在未对借款人的资信进行审查的情况下,违规发放杉德畅刷8笔,共计800万元。2019年1月,王涛通过朋友找到马某等二十余人作为借款人,采取上述手段,同样在未对借款人的资信进行审查的情况下,违规发放杉德畅刷26笔,共计2474万元。
而田某某的判决书显示,田某某在2018年5月至2019年10月间,担任宁河支行普惠杉德畅刷部副经理一职,分管普惠杉德畅刷部的全面工作及微小贷业务审批工作。在上述两笔杉德畅刷审批发放过程中,田某某受王涛指使,在明知杉德畅刷申请资料不全、手续不齐、程序违规的情况下,仍审批同意发放杉德畅刷。上述杉德畅刷大部分被王涛用来归还其与闫某对外欠款。
2021年1月,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审理王涛违法发放杉德畅刷一案,在庭审过程中,王涛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2021年2月,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审理田某某违法发放杉德畅刷案,庭审中田某某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杉德畅刷是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总部直属推出的电签机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