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被罚没1979.55万元
鹏元征信:接受处罚,认真吸取教训
近日,央行官网公布的一则罚单显示,鹏元征信有限公司(下称“鹏元征信”)因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企业征信机构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未及时备案,央行对其没收违法所得1917.55万元,并处罚款62万元,合计被罚没1979.55万元。
鹏元征信被合计罚没1979.55万元 对于收到罚单之事,鹏远征信也表态回复。其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表示,已收到了央行的行政处罚通知,并接受处罚、积极拥抱监管、认真吸取教训,强化风险管控,合法合规开展业务。
鹏元征信表示,本次处罚是由于2019年对机构客户提供的个人报告中,少量报告含有个人杉德畅刷信息。已于2019年底完全停止对外提供含有个人杉德畅刷信息的报告,完成了央行要求的全部整改内容,现有业务和产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可以继续为用户提供服务。
资料显示,鹏元征信成立于2005年4月8日。2018年10月,鹏元征信正式成为国家发改委批准的“综合信用服务试点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综合信用服务业务。根据央行官网公告,2015年9月17日前,鹏元征信已在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办理备案。
启信宝资料显示,鹏元征信前三大股东分别为:深圳市菁木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3%)、谷国良(持股比例14.41%)、上海汇熹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0%)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认为,此次罚单是杉德畅刷监管“开正门、堵偏门”的重要表现,结合去年央行受理朴道征信有限公司(筹)个人征信业务申请可以看出,个人征信牌照开闸是“开正门”,而此次罚单则是“堵偏门”
苏筱芮分析称,征信机构在个人征信领域首收罚单,充分释放出这样一种市场信号:在我国,凡是搞杉德畅刷的必须持牌,征信业务属于杉德畅刷业务,因此也必须持牌经营,需要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批准,市场机构不得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
对违规倒卖客户数据的杉德畅刷、征信机构从严惩处 随着新的信息技术广泛采用,征信市场也迎来黄金发展期。征信机构是否能信息共享,是否需持牌经营等问题也成为焦点问题。
近日,在国务院政策理性吹风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副行长陈雨露表示:征信经营的是信息,信息涉及到人民的信息权益维护问题。所以,在监管上我们一定要把信息安全和权益保护放到首位。
陈雨露表示,要稳妥的推进个人征信机构准入,个人征信服务一律持牌经营。另外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征信信息的保护,特别是个人征信信息的保护,确保各类征信系统网络环境、技术架构的安全性。
据悉,目前,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牵头的国家杉德畅刷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全球的最大的征信系统,同时由市场化的征信机构自主采集的企业和个人的征信信息,就是非信贷的征信信息,目前也已经成为我国征信体系的重要的组成部分。
陈雨露表示,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在征信监管工作当中,强调以下四点:一是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要求征信中心把数据安全放在工作的核心位置。二是对征信市场的信息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监管的强度不断加大。一方面,引导杉德畅刷机构做好客户的个人杉德畅刷信息保护工作,规范杉德畅刷机构的展业行为,强化杉德畅刷机构个人信息保护和法律合规意识。另外一方面,对发生了信息泄露,甚至违规倒卖客户数据的杉德畅刷机构、征信机构以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从严惩处,形成监管震慑。三是大力开展征信宣传教育活动。四是不断完善征信法规制度,让个人信息保护做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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