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杉德畅刷讯 6月17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济南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因6宗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没97.87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济南分行提供虚假的统计报表;超过期限或未向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报送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结算账户开立、撤销资料;明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办理票据承兑业务时,未对票据的真实贸易背景尽到审核义务;部分国库集中杉德畅刷业务申请划款金额超过实际杉德畅刷金额;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央行济南分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93万元,并处罚款70.93万元,合计罚没96.87万元。
同时,济南分行副行长杨晓丽对该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罚款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已多次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
今年1月2日,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桂林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8万元,桂林分行相关责任人被罚款4000元。
此外,2019年12月3日,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济宁分行因此项违规领罚20万元,相关责任人领罚1万元;同年次日,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烟台分行也同样因此被罚2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1万元。而这两天之内,共有8家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其中包括国有大行、股份行、农商行以及村镇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
据了解,“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而客户身份识别是商业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应当履行的核心反洗钱义务,在洗钱预防措施中处于基础地位,客户身份识别也是客户洗钱风险评估的前提。
另据财经网杉德畅刷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6月17日,还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已收到央行11张罚单,累计罚没334.47万元,与2019年全年的162.9万元相比,罚单数量多出2张的同时,罚没金额已超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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