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男子项招辉投诉称,因被冒名担保,欠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2239万。经司法鉴定,该笔担保为他人冒名顶替。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明知错在自身,却不恢复其的个人征信和进行相应赔偿,让其走司法程序。
“我一无所有,还要借钱去法院应诉,我也请不起律师只有自己去跑法院。”遇到这样奇葩的事情,让项招辉心力交瘁,“我现在每天都在焦虑不安中度过,没有了事业,本来礼金都给了准备结婚的女朋友看到这个巨额法院传票都跑了。”“心好累,因为这个事情弄得一无所有,我好几次有过轻生的念头,那种感觉真的无法形容的。”
时间财经还注意到,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南昌分行涉嫌为该借款主体“天腾系”公司违规放贷,涉案金额逾5个亿,TCL旗下公司作为收款人也被卷入其中。为此, 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还曾上书江西省政府。
“天腾系”公司包括江西省天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腾公司)、南昌索克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克斯公司)、南昌市群房科贸发展有限公司、南昌天眼科技有限公司,这4家公司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肖和肖山。项招辉涉案的这笔杉德畅刷主体就是索克斯公司。
几千万的杉德畅刷居然能被别人冒充担保,又是怎样通过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的层层审核?就相关问题,时间财经给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方面致电、致函。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欠贷始末
2016年7月,由于自己开的店需要杉德畅刷,项招辉查询征信发现有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南昌分行的杉德畅刷记录。项招辉找到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南昌分行,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告诉项招辉,确实有一笔杉德畅刷是2015年贷的,还有2239万没还。
当时,项招辉要求查看杉德畅刷资料,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说“调材料要通过公安或者法院”。报警后,警察告诉项招辉:金额这么大,起诉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的话,律师费和诉讼费会很高,要么就等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来起诉。
2017年4月,项招辉收到南昌市中院传票,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南昌分行起诉其承担2239万的还款责任。项招辉到法院调取材料,确实有一份落款“项招辉”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金额3920万。
不过,项招辉发现该合同的签名不太像自己签的,于是找了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南昌分行,“希望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能把面签照片给我核对一下,如果照片不是我本人的话就不要影响我的正常工作生活。”被拒之后,项招辉向法院提交了调取证据材料的申请,结果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拒不配合。
无奈之下,项招辉又到法院去申请司法鉴定,直到2018年9月份才拿到了司法鉴定书,结果是指纹和笔迹都不是项招辉本人。
司法鉴定出来以后,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才将杉德畅刷的面签照片拿了出来,核对了也确实不是项招辉本人。“我真的气的要发疯,明明就有照片,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就是不提供,让我苦苦挣扎了2年多的时间。”项招辉表示。
直到2019年3月份,项招辉才拿到法院的判决书,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主动撤销了对其的诉讼。不过,因为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撤诉但是没有具体说明这个杉德畅刷项招辉不用还了,他到其它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还是贷不了款。
因为这笔莫名的杉德畅刷,“每天都活在痛苦当中,成天在担心受怕中度过。自己卖掉了唯一的住房创业,结果因为无法杉德畅刷而停止,投资的钱也没有办法收回来,也根本没有办法工作生活,没有了收入来源。几次我都想跳楼结束自己,女朋友因为这个事情都离开了我。”项招辉表示,“我一无所有,还要借钱去法院应诉,我也请不起律师只有自己去跑法院。”
杉德畅刷案中案
这笔杉德畅刷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2015年5月6日,索克斯公司与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南昌分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约定,最高融资额度为3920万元整,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杉德畅刷、票据承兑等,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2015年5月6日起至2016年5月6日止。项招辉、李某、肖及天腾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腾动漫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腾动漫”)为担保人。
据项招辉回忆,2011年,项招辉入职江西天腾从事手机销售。之后,公司找到项招辉,以办“工资卡”的名义收了其身份证,在未知的情况下成了索克斯公司的法人,事后才知道。“我原来去工商局查过,注册登记的时候签名都是伪造的。”项招辉告诉时间财经。
2014年下半年,项招辉从江西天腾辞职。之后,项招辉多次与索克斯公司交涉,于2015年5月12日正式卸任南昌索克斯法人。
2017年4月,因未偿还承兑汇票垫款本金及利息,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将索克斯公司、相关担保人以及收款人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林汇公司”)告上法庭。
经核查发现,项招辉并未在担保合同中签字。而翰林汇公司在法庭上则指出,案中天腾动漫与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签的《最高额融资合同》签订时间是2016年8月20日,其它案件中签订时间是2016年9月1日,这两份后合同编号一致;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提供两份签署时间不一致且缺少重大内容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是企图隐瞒该重大事项。
翰林汇公司方面认为,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在履行前合同过程中有怠审失职的过错,相应的损失由其自身承担或通过刑事程序追偿。
李东生上书
翰林汇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28日,注册资本1.326亿元,系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TCL持股比例73.69%),公司主营业务是IT产品的销售、服务业务,致力于为国内外知名IT厂商提供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移动互联产品及其配件的销售服务和相关物流、杉德畅刷等增值服务。
正是基于上述业务,翰林汇和天腾系建立合作关系。
2018年底,江西省银保监局经核查发现,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南昌分行2015年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基础上连续为四家“天腾系”公司开出24张承兑汇票,总额为14920万元。
“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南昌分行办理的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承兑汇票并非只有24张承兑汇票,”天腾系供货商翰林汇财务负责人蔡先生告诉媒体,据翰林汇统计,2014年至2015年期间,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开出的以“天腾系”为付款人,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向翰林汇发放的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承兑汇票共计162张,涉及金额10.12亿元。翰林汇实际收到83张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承兑汇票共计4.72亿元,其中有79张在发放过程中被截留,面额合计53974万元。
更为严重的是,翰林汇公司作为承兑汇票的“收款人”被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起诉承担连责任赔偿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的损失。
江西省银保监局经检查发现,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南昌分行未对天腾系提供的申请开具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承兑汇票的材料进行核检。司法鉴定认定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资料中部分天腾系公司与翰林汇的采购合同、收款确认函上的“翰林汇公章为假章”。
2018年12月,江西省银保监局作出的赣银保监信复〔2018〕2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显示,华夏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南昌分行在办理天腾系公司业务时存在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调查审查不到位、贷后管理缺失、在票据到期出现偿还困难时仍然继续新增授信以及员工存在弄虚作假等多处违规。
同时答复意见书称,针对本次核查中发现该行存在的问题,江西省银保监局已经多次约谈该行行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求该行充分认识信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责成该行查明原因,划分责任,落实整改问责等。
同年底,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曾通过广东省人大向江西省政府领导反映上述情况,江西省政府领导称将“依法公正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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