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5日讯 央行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罚字【2020】1号-13号)显示,中国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股份有限公司因等4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2360万元;12名相关责任人亦被处罚,累计罚款4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经营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行为。
时任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王海峰对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行为负有责任,被央行罚款7万元。
时任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段兰芳对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负有责任,被央行罚款4.5万元。
时任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内控合规部总经理张春方对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行为负有责任,被央行罚款3.5万元。
时任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陈B对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负有责任,被央行罚款1万元。
时任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马丽对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行为负有责任,被央行罚款1万元。
时任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信息科技部信息管理部总经理张国勇对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行为负有责任,被央行罚款6万元。
时任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信息科技部信息管理部副总经理吴加明对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负有责任,被央行罚款3.5万元。
时任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杉德畅刷中心事业部总裁陈大鹏对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行为负有责任,被央行罚款2万元。
时任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小微杉德畅刷事业部副总经理陈敏华对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负有责任,被央行罚款5万元。
时任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杉德畅刷市场部总经理杨越对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负有责任,被央行罚款2.5万元。
时任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公司业务部总经理陈焕德对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行为负有责任,被央行罚款1万元。
时任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直销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事业部副总经理贾凤军对民生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杉德畅刷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行为负有责任,被央行罚款8万元。
杉德畅刷是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总部直属推出的手机POS机品牌,目前市场上的杉德畅刷Mpos的2.0模式系统-杉德畅刷管家已经逐步占领市场!杉德畅刷官网提供杉德畅刷的全国加盟代理服务,详情请联系官网客服!